用户名  密 码    
首页 | 走进妇联 | 妇联动态 | 基层信息 | 当前关注 | 网上结对 | 巾帼风采 | 领导讲话 | 文件库 | 经验交流 | 陶都女性 | 请您留言 | 邮箱登陆
参与网上平台结对的网友在提交有关信息后,本会将于一周内向您反馈受助者的具体情况.
0510-87986190 87986193
 
公告信息
 
宜兴市妇儿工委相关部门职责
 
 

宜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宜兴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协调和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妇女儿童规划的各项指标的达标任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相关部门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

 

市委组织部

    认真贯彻落实女干部、女党员工作政策,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研究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加强女干部、女党员队伍和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女性参政比例和参政层次的提高。完善女性人才信息库,促进各类女性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合理配置。

 

市委宣传部

协调和指导全市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成长的理念,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促进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建立和发展。

 

市发改局

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拟订规划、制定政策和审定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的过程中,注重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关系,为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条件。

 

市教育局

    保障妇女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巩固残疾儿童教育。大力发展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在招生、毕业分配中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培养女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尊重女教师,关心和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科技局

    组织开展有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注重为发挥妇女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条件。

 

市公安局

打击惩治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卖淫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犯罪活动。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各项打防控措施,有效制止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努力预防和减少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做好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解救工作。

 

市民政局

认真贯彻实施《婚姻法》和《收养法》,提倡建立平等、文明、和谐、幸福的婚姻和家庭。大力加强村(居)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提高养育孤残儿童和救助保护受害妇女、流浪未成年人的工作水平。

市人民法院

在审判活动中,依法行使审判权,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妥善处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产生的各类矛盾。依法审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给少年犯更多的人文关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社会调解功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

    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强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做好监狱劳教场所的妇女儿童工作,保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做好基层矛盾与纠纷的调解工作,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财政局

根据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实施规划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负责督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市人事局

    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促进各类女性人才的培养和合理配置。在公务员招考、职称评审中,消除性别歧视,坚持男女平等。对女性人才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提高女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女性人才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切实保障女性在就业创业、技术培训、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促进女性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就业。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和政策的落实。禁止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广大妇女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市水利局

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恢复引排能力,努力改善农村水环境。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计划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市农林局

    支持和鼓励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妇女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和转移就业的能力。

 

市外经贸局

    积极推进女性劳务输出、劳动力转移和妇女创业工作。维护外商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中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女职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及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市文广新局

    进一步加强少儿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丰富和活跃妇女儿童文化生活。繁荣文化艺术,推进妇女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宣传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业绩和贡献。严格管理文化市场,为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推动新闻出版单位生产健康优秀的妇女儿童题材的图书、报刊、音像电子产品。坚决打击制止有损妇女形象和不利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改善和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文化及出版市场环境。

 

市广播电视台

  推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两个规划目标任务,宣传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广大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的贡献。净化荧屏声频,抵制在广播电视中出现损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形象的现象,营造两性和谐发展的视听空间。

 

宜兴日报

将先进的性别文化意识纳入传媒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任务;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报道妇女儿童中优秀典型,提高女性形象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率。开辟妇女儿童工作专栏。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市卫生局

    认真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妇幼保健、生殖健康以及残疾预防等卫生科学知识。改善妇幼保健服务设施和条件,确保妇女病普查率,发展妇幼保健事业。提高妇幼保健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宣传普及计划生育国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倡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为育龄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广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维护女婴以及生育女婴妇女的合法权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市环保局

  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环保意识。引导妇女儿童参加绿色无锡建设和各种环境保护的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提升妇女儿童生活质量。

 

市体育局

    改善妇女儿童体育活动条件,大力推进妇女儿童体育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开展适合妇女儿童的体育和健身运动,增强妇女儿童体质。

 

市统计局

    开展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检测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分性别统计指标体系,完成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年度检测评估报告。收集整理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统计数据,健全并充分发挥市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库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决策参谋作用。

 

市工商局

    依法保护妇女从事经济活动的平等权利。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消费权益。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禁发布有损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加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活动。

 

市质监局

    依法加强妇女化妆品和卫生用品及儿童的学习用品食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的监督检查,促进上述产品总体质量的不断提高。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理质量申诉,协助查处危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为妇女儿童营造安全可靠的生活环境。

 

市政府法制办

    通过制定和修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和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总工会

    参与有关维护女职工权益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和执法监督,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拓展渠道,提供服务,提高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女职工参与企事业民主管理的能力。

 

团 市 委

    加强对少先队的领导,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娱乐等方面的服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女青年和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市 妇 联

  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带领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建设。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制定和监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妇女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发现、推荐、输送优秀妇女人才,促进女性参政议政。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推动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和家庭环境。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市 科 协

  开展妇女儿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妇女儿童科普活动和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妇女儿童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和女科技工作者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女科技工作者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科学竞赛、科技活动,激励创造发明,加强青少年创新能力培养。

 

市 残 联

促进和提高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鼓励残疾妇女自信、自立、自强、为残疾妇女儿童提供良好的康复、就业就学环境,参与和推动保护残疾妇女和儿童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监督。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宜兴市妇联版权所有    
您是第位访问者